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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基金

一、设立宗旨

厦门大学1962级校友洪华生女士、厦门国贸海运有限公司、厦门天吴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等在厦门大学百年校庆之际,共同捐资135.98万元设立“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基金”,依托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在该基金的支持下,设立了“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旨在培养海洋与环境学科优秀复合型人才,鼓励海洋与环境学科的建设及和其他交叉学科的融合发展,推动海洋与环境科学知识的公众教育,为国家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奋斗。


二、奖项设立

(一)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教金

1. 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每年奖励科研类2名,每名奖励2万元。奖励名额中,定向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部(含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1名;

2. 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面向全校,每年奖励1名,不分类别,每名奖励1万元。

(二)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

1. 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每年奖励学生4名,每名奖励0.5万元。奖励名额中,定向海洋与地球学院1名、环境与生态学院1名,2名面向全校;

2. 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每年奖励学生2名,每名奖励0.5万元,面向全校。

 

三、评选条件

(一)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教金

1. 本校教职工开展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海洋与环境领域科普工作;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3. 在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或科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二)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

1. 在校学生开展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海洋与环境领域科普工作;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3. 申请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的需具备创新精神:

(1)本科生:学习优异或具有专业特长,具有学科交叉创新理念;

(2)研究生:有较强的科研潜力或独到的学术见解,取得较显著的学科交叉成果(不限于已发表文章);

4. 申请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的需具有较强的科普组织能力或优秀的科普成果。


四、申请与评审办法

(一)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教金

1. 申请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所在单位审核、评选;

2. 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送交学校有关部门审核;

3. 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基金管理小组评审;

4.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基金管理小组将评审结果提交校奖教金评奖委员会评定。

*申请截止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二)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

1. 个人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人填写《厦门大学洪华生海洋与环境教育奖学金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获奖、论文发表(或代表性作品)、参与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系统生成);

(3)提供两封推荐信(需推荐人亲笔签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

2. 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评选;

3. 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基金管理小组评审;

4.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基金管理小组将评审结果提交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评定。 

*申请截止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五、支持洪华生教育基金

支持款项请汇入“厦门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账户”,并备注“捐赠洪华生教育基金”

厦门大学发展基金会网站:https://edf.xmu.edu.cn/


厦门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账户

1.人民币账户 (捐赠时请注明捐款人姓名、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

开户单位:厦门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厦大支行

账 号:4100021709024908875

2.外汇账户(捐赠时请注明捐款人姓名、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

开户单位:厦门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厦大支行

账 号:431258389880